侗苗民族实行一夫一妻制。一般按姓氏划分婚姻集,同姓不婚。但杨姓侗族因人数众多而分成“甲”,不同“甲”可以联姻。杨姓的“甲”是按血缘关系来划分的(即同一宗族的不同支),有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等甲,除“二与八”、“三与七”在历史上不能通婚外,其余各甲均互相通婚。其他姓氏则严禁同姓通婚。
历史上侗、苗男女青年婚姻,虽基本上是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,但一直存在着自然的以歌传情、自定终身的风俗。“赶坳”就是这种社交活动的形式。在风和日丽的阳春三月,或枫林尽染、黄花遍野的深秋,姑娘们和小伙子们在坳上唱歌,试探才华,选择对象。
小伙子唱:
山中无路才修路,田中无水才开沟,
弟想与姐同路走,不知姐心愿意不?
姑娘答应(把伞撑开)唱:
山中无路要开路,田中无水要开沟,
妹心跟着哥心走,携手同进花园游。
唱完,遇到中意的,就递条手帕,或给只手镯、戒指作为信物,约期来往,感情不断加深,发展到一定程度,男方就托“中间人”上门提亲,转告女方父母,便可择定吉日成亲。结婚时,由“官亲客”领着庞大的队伍,挑着礼物上门迎亲。唱道:
接亲不怕路程远,迎娘不怕吹寒风;
灯草泡在蜂糖里,几多甜味在芯(心)中。
晚上赛歌,女问男答,通宵达旦。次日天亮,新娘穿“露水衣”(旧衣服)出门,两男两女相送。路上,富裕的坐花轿,贫穷的撑伞步行。近年来多用彩车迎娶。
新娘到男家,迎亲婆上前打开轿门或代合雨伞,引入洞房,挂帐、铺床,新娘更衣打扮,设席祝愿。较富裕人家,则庆贺三天。为求孝悌,新娘进门,公婆、新郎躲“热脸”,避开。坐定后,全家才会面,共同用一盆放有少许甜酒汁的热水洗脸,预示生活甜蜜。礼毕,中堂设席,宴请嘉宾亲友。大家一边畅饮,一边高歌,热闹非凡。第三天,送亲婆“酿湖”、“酿海”(祝福的意思)辞谢主人。新郎提四碗肉,三碗米粑同新娘去“转脚”。吃过晚饭,娘家父亲欢欢喜喜送女儿回婆家。
回族旧有不与外族通婚,同姓不通婚的习惯,个别汉家女子嫁到回家,必须请阿訇举行“进教”仪式,遵守回族教规。回族成亲,择回历的“主麻日”或“主麻日”前一天为吉日。新娘坐花轿。夫家请阿訇主持婚礼,请阿 念“配”(又称“尼蒲哈”,即证婚)。家中备糖果款待亲友及来宾,桌上摆枣子、瓜子、花生子、桂圆子、杏仁子,俗称“五子”,意为吉祥如意,早生贵子。婚后第二天去娘家回门。